发改委阶梯气价第一档气量覆盖80家庭

发改委:阶梯气价第一档气量覆盖80家庭

央广北京3月21日消息(刘祎辰)据中国之声《央广》报道,今天上午国家发改委召开通气会,宣布已印发《关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》,即日起推动阶梯气价制度在2015年底前全国落地。指导意见明确了哪些原则?  指导意见指出,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,在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气需求的条件下,充分发挥阶梯价格制度的调节作用,引导居民公道用气。  指导意见明确,将居民用气划分为3档,第一档用气量,按覆盖区域内医治白癜风哪家医院好80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气量肯定,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气需求;第二档用气量,按覆盖区域内95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气量肯定,体现改进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公道用气需求;第三档用气量为超出第二档的用气部分。各档气量价格实行逾额累进加价,第一、2、三档气价原则上按1:1.2:1.5左右的比价安排。各档具体气量和蔼价由各地结合当地实际肯定。  指导意见还明确,各地可结合当地气北京国际白癜风医院候、采暖用气需求等实际情况,单独制定独立采暖用气阶梯价格制度。独立采暖用气分档气量和蔼价的肯定,应统筹推敲不同住房面积用气数量差异,和天然气独立采暖与集中供热等不同方式、天然气与电力等不同能源的采暖本钱衔接,侧重保障基本住房面积的采暖需求。  指导意见要求,2015年底前所有已通气城市均应建立起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。今后凡制定或调解居民生活用气销售价格的城市,要同步建立起阶梯价格制度;已实行阶梯气价的城市,要根据指导意见进一步完善相干政策。  指导意见强调,各地在制定居民阶梯气价具体方案时,要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,认真进行研究论证;方案构成后,应按《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》规定进行价格听证后实行。同时,要充分推敲低收入家庭经济承受能力,采取提高低保标准、增加补贴或设定减免优惠气量等方式,确保其基本生活水平不因气价调解而下落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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